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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7-03-21 08:40 |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蒲晓磊 全国人大常委会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0日在京举行,标志着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正式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对此次执法检查作出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沈跃跃、张平、艾力更·依明巴海出席会议。

  张德江在批示中指出,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也关系国家的声誉。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督促产品质量法各项规定全面有效落实,引导全社会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把质量提升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的有力抓手,以质量促发展,以质量惠民生。

  在听取了质检总局、工信部、工商总局等7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后,张平指出,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生存发展,关系国家形象。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质量强国、质量惠民的高度认识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找准症结,推动产品质量法有效实施。要提前熟悉情况,确保检查质量,加强协调配合,使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当前,我国已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运行中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矛盾突出,人民群众对产品需求正在由满足基本功能向追求更高安全、更高品质转变。

  在全面检查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将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监管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正司法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产品质量标准建设情况;检验检测等中介机构建设和对政府、司法机关以及对各市场主体的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作用发挥情况以及产品质量法需要修改完善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据了解,检查组将分成4个小组,于3月下旬至4月下旬前往天津、河北、上海、浙江、湖北、广东、重庆、甘肃等8个省(市)开展检查,同时还委托辽宁、吉林、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宁夏等8个省(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5月下旬,检查组还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修改执法检查报告。6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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