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更好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中央纪委驻院纪检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履行监督责任的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内监督体系及工作机制,明确了中央纪委驻院纪检组与中央纪委、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院直属机关纪委和院属单位纪检组织等4个方面的关系,规范了沟通协商、参加会议、廉政意见、提名审核、情况报告、线索报告、谈话函询、材料查阅、立案沟通、联办联查、转办督办、纪检建议、问责建议等13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方式程序,细化了人事管理、学习培训、党群管理、会议管理、发文办文、档案管理等12项管理机制,强化了工作经费、办公用房、办公设备、调研考察、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设等10项保障机制,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机制保障。(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