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制定印发《关于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措施》,提出十一项保障措施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坚持把督促检查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重点。此次出台《措施》,进一步巩固深化了实践成果,并围绕中央专项巡视整改要求和中央纪委相关部署提出新举措,进一步提高纪检组履行职责的针对性、有效性。
《措施》明确,纪检组要督促各单位每年召开年度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会议,由纪检组负责同志到会传达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并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要求。坚持实行落实主体责任半年和年度报告制度,并定期进行通报。纪检组要不定期深入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洁建设情况调研访谈,并派员参加或列席各单位有关会议,在此基础上结合信访举报情况等全面系统梳理分析各监督对象基本情况,做到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在强化问责方面,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违纪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对违规违纪行为多发,发生“窝案”、“串案”的,既追究涉案人员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同时建立健全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