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省委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完善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安徽省全面从严治党。
2013年以来,全省有2196个地区(单位)和党政领导干部个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其中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1929人(次),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67人(次);547个单位和地区被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通过抓典型严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地。
为压实“两个责任”,安徽省委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约谈提醒”“述廉述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四个“办法”,基本形成以两个“意见”为主体、四个“办法”为支撑的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完整体系。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结合实际,共制定出台相关制度620项,逐步织密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笼子。今年,省委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实施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把制度效力传递到“神经末梢”。
积极开展约谈提醒,在“咬耳扯袖”中压实“两个责任”。2014年以来,安徽省就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等问题,集体约谈省辖市党政和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计460余人(次),对10余名省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2013年以来,各省辖市、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先后约谈所属地区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8054余人(次)。
创新实施省辖市党政和省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述廉述责,在“红脸出汗”中压实“两个责任”。连续两年,省辖市党政和省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省委书面述廉述责,部分同志在省纪委全会上口头述廉述责并现场回答省纪委委员的提问、接受民主测评。今年,省纪委派出2个督察组,对评议和点评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2013年以来,各省辖市、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共12861名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作书面述廉述责,其中3555人在上一级纪委全会(纪检组会议)上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安徽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