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言出纪随、敢于担当,高悬利剑、铁面问责,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级一级落实下去。
唤醒责任意识,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对主体责任内涵的深刻认识和精准把握,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制定《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建立公开承诺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向社会公开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下一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和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制度。通过巡视巡察、约谈、调研、检查考核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坚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不断加大问责力度。2015年12月,巴州且末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安军等人因班子成员违纪,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警告处分,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热依木·阿孜受到通报批评;2016年3月,伊犁州伊宁市巴彦岱镇党委书记王永刚等人因下属人员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3月,哈密市巴里坤县交通运输局原党总支书记袁新华因单位发生套取资金、违反人事纪律等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通过严肃问责,进一步唤醒了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以强力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实。2015年以来,自治区已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236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公开曝光5批30人。
把责任担起来,把自己摆进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职责使命,厘清监督执纪问责任务清单,唤醒担当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大追责力度。”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徐海荣反复强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既是问责主体,也是被问责的对象。坚持把问责进行到底,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已成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觉行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