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高岳
解决动物园内动物伤人的关键,是减少野生动物园的数量,提高动物福利和管理水平,让更多的动物回归自然,保护生态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应尽量减少自驾游形式,从源头上对游客进行安全保护。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经2001年修订之后,应该适应当前形势需要适时再次进行修订,对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细化并明确监管部门加强监管
□法制网记者 陈 磊 □法制网实习生 郭子菡
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致游客1死1伤。
北京市延庆区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目前伤者仍在救治中。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在当事游客自驾游过程中,游客私自下车受到老虎攻击,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几天来,此事持续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继而引发关于城市动物园管理的讨论。
动物园内伤亡事件多发
这并非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的唯一动物攻击人事件。
2009年至2014年,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还发生过3起动物攻击人事件,共导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
今年3月,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也发生过一次类似事件,一名园区动管部经理在大象馆内被大象挤压致死。
据媒体报道,死者姓吴,40多岁,主要负责全园区的动物管理工作,是园区的一位老员工。
据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员工称,事发当天大象馆饲养员休假,动管部经理带领一员工在大象馆给大象喂食、打扫象舍时不幸发生意外:因大象处于发情期,该经理被大象挤压致死。
根据公开报道梳理还可以发现,2015年以来,除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国内其他野生动物园也出现了动物攻击人事件。
2015年3月27日,江西省宜春市春台公园动物园饲养员龚某在清洁虎舍过程中,被老虎咬伤。经其他饲养员驱赶并向伤人老虎注射麻醉剂后,龚某被抬出虎舍。后龚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2015年8月12日,河北省秦皇岛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一名女性游客在野生动物园白虎园区参观时自行下车,受到老虎攻击受伤。事情发生后,秦皇岛野生动物园迅速组织救治,该游客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1994年,原建设部发布《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2001年,原建设部对该规定进行了修订),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称,动物园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人、管理人员和动物的安全。
综合性动物园、专类性动物园和野生动物园都适用于该规定。
令人疑惑的是,既然《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动物园管理机构“确保游人、管理人员和动物的安全”,为何仅2015年以来就至少发生4起动物攻击人类事件?
根据《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动物园管理机构对游人和管理人员负有安全保护责任,建设部门作为动物园的主管机关,对此负有监管责任。
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工作的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杨朝霞,也一直在关注此事。
杨朝霞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动物园多次发生动物攻击人类事件,说明有的野生动物园管理机构没有采取足够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监管部门对野生动物园的监管也不够到位。
杨朝霞还表示,无论是去参观动物园的游客,还是动物园的管理人员,都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规则遵守意识,“千万不要忘记老虎是会吃人的”,但此次事件中的受害人显然缺乏规则意识,没能切实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曾负责《中国现行动物保护法律汇编》的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对于游客和管理人员的安全,野生动物园应当尽到安全防范义务,但游客和管理人员也应该提高危险识别能力。
安全管理工作有待细化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出现了一个动物园建设的高潮,数量占我国动物园总数的6成以上。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出现了野生动物园。
对于动物园的出现,杨朝霞认为,一方面是我国古代讲求“天人合一”思想的体现,也是一种尊重生命、善待动物的朴素情怀;另一方面,更是为了满足人们观察动物、接近动物的正常利益需求。
“没有哪个人不想看动物,这是一个正常和正当的利益需求。”杨朝霞说。
正是在此背景下,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为动物园和野生动物园展示展演野生动物确立了法律依据。
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野生动物保护法,后多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修改,最新一次修改是今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其中规定,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解焱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足以让野生动物园继续存在下去”。
杨朝霞也觉得不能因为野生动物攻击人,就完全剥夺人们观赏野生动物的利益需求,“不能因噎废食,更为重要和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加强对野生动物园的监管”。
进入新世纪以来,游览动物园成为许多家庭周末出游的惯常之举,能够自驾车近距离观赏动物的野生动物园更是吸引了大批游客举家出游。
现实中,作为管理方,虽然各大野生动物园都制定了与游客签订相关安全协议、购买安全保险、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巡逻等安全措施,但由于游客的自主性较强,自驾游过程中随时可能有突发事件发生。
这也给《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的执行带来困扰,如何“确保游人、管理人员和动物的安全”,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解焱认为,自驾游游览并不是最合理的野生动物园游览形式。
她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解决动物园内动物伤人的关键,“是减少野生动物园的数量,提高动物福利和管理水平”,让更多的动物回归自然,保护生态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应尽量减少自驾游形式,从源头上对游客进行安全保护。
到底该如何“确保游人、管理人员和动物的安全”?
今年7月4日,在全国林业法治工作会议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陈凤学表示,抓紧清理与野生动物保护法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杨朝霞表示,在此框架下,在相关法规和规章修订过程中,应该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规范,一方面要加强对野生动物园安全管理的监管,园方也应该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游客和工作人员也应该履行安全注意义务。
杨朝霞认为,《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经2001年修订之后,应该适应当前形势需要适时再次进行修订,对上述规定进行细化,以提升可操作性,并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安翔说,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说,确实可以考虑制订更加细化的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和规范,或者是一个指引建议性的条款,为人们更近距离观赏到野生动物、与动物建立情感连接,提供安全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