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湖北通报5起违反防汛救灾工作纪律问题
发布时间:2016-07-07 10:03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7月6日,湖北省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6月30日,武穴市花桥镇西河西坝胡曹坊村出现“管涌”,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樊志明防汛救灾不及时,被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月2日下午17时,崇阳县石城镇副科级干部余崇辉在石城镇石壁村参加防汛,未经请假擅自脱离岗位,崇阳县监察局给予余崇辉行政警告处分。

  7月2日下午2时20分,黄石市防汛指挥部在检查防汛工作时发现,阳新县自来水公司二水厂带班负责人副厂长张军私自离岗,值班人员刘道斌在岗不尽责。经阳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研究,给予副厂长张军记过处分,免除其县自来水公司二水厂副厂长职务,扣除3个月基础奖金和安全奖金;给予刘道斌警告处分,扣除当月的基础奖金和安全奖金;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县自来水公司二水厂厂长梁师青警告处分,扣除3个月基础奖金和安全奖金。

  6月3日上午,巴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晓慧因工作疏忽,未能及时更新县公路局防汛值班联系电话,导致县领导抽查公路局时出现误差。6月12日,巴东县水利水产局给予张晓慧诫勉谈话处理。

  6月23日晚,南漳县在检查中发现,县教育局、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等3家单位值班人员在岗、带班领导不在岗;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等4家单位值班电话无人接听。6月24日,南漳县委对这7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成单位党委(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湖北省纪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反面典型为戒,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切实把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防汛救灾责任抓落实、抓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确保安全度汛。(湖北省纪委)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广西防城港警方跨省抓获传销A级老… 十九大以来,习近平对这件事多次作… 经习近平主席批准 中央军委印发《… 王毅谈习近平主席对希腊进行国事访…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中国制度为何具有显著优势(人民论… 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习近平展…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018…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