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今年1至4月,广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继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16170件,同比增长0.3%。立案5948件,同比增长37.1%,其中,厅级干部35人,涉及在职现任党政一把手11人,占31.4%。结案3805件,同比增长58.9%,给予党政纪处分3744人,同比增长59.7%。其中,给予党政纪轻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行政降级及以下)2240人,给予党政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行政撤职及以上,不含移送司法机关)1318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186人,分别占处分人数的59.8%、35.2%、5.0%。
广东省各级纪委认真把握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县、镇两级主战场,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分片协作等方式方法相互结合,坚决查办农村基层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1082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685人。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今年以来全省谈话提醒基层党员干部53370人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逐步成为常态,在受到责任追究的2648名基层党员干部中,轻处分1352人,占51.0%,重处分1003人,占37.9%,移送司法158人,占6.0%。坚持每月一通报一曝光制度,定期发月度工作通报,通报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12批共6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