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有力措施,坚持集中通报、专题通报、定期通报、会议通报相结合,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坚持重要时间节点周通报,典型案例月通报,及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集中公开曝光。2013年8月,省纪委第一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同年10月起开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逐步建立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月通报制度。2014年五一端午期间,省纪委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通报改为周通报,一月之内四次对典型案例进行高频次、高密度点名道姓通报,之后每逢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都执行周通报,持续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对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和性质相似、类型相近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专题通报、曝光,突出系统整治,推动面上问题解决。2015年,省纪委以《甘肃省纪委通报》形式,先后对省人社厅社保局养老基金处副处长陈富华,张掖市人社局副局长、市人才中心主任余荧为子女大办婚宴问题,西和县7名党员干部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专题通报,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建立月统计、季分析、年中年末通报制度,对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统计、分析、汇总、通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2015年省纪委先后4次通报统计分析数据,对上半年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县区进行通报,对查处问题较少的3个市州本级和零查处的11个县区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持续传导压力,一些市州采取调整县区纪委书记、明察暗访等方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对重大典型问题以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通报、曝光,突出回应关切,形成震慑效应。自2014年开始,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纳入一年一度的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作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典型案件剖析,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作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剖析。
研究制定了《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办法》,对通报、曝光的原则、范围、类型、内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尤其对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为避免上级纪委通报曝光,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查处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推进了通报曝光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责任编辑:姚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