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初开始,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为抓好这次专项行动,宁夏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范围、重点,列出了时间表,建立了月通报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信箱,提出了纪律要求。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将紧盯重点项目、重点人、重点问题展开巡查,集中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整治的重点项目是全区在建和续建市政工程、水利交通工程、工业园区工程、乡镇建设工程等工程项目和全区已建成但未完成竣工结算及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
整治的重点人是具有审批权限的“党政一把手”和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建设市场乱象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以及以权代法、带头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工程招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的,严肃追究责任。
整治的重点问题是在工程项目中违反招投标规定,规避招标、肢解工程、违法发包、围标串标,以及招投标多头监管、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违规补办招投标手续;行政执法不严,违反政策“开绿灯”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不执行、不落实行政监督执法指令或意见等突出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政策规定以权谋私、渎职失职和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体性投诉集中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追责。
通过集中整治,将曝光一批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集中约谈一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市、县(区)相关责任人,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法线索,通过严明纪律,切实规范工程领域监管行为和管理秩序,打造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工程建设环境。(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