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规加装防盗门 佛山万科广场业主将被立案处罚
万科广场业主将被立案处罚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通讯员杨倩倩、梁冬报道:日前,记者从禅城区环城局祖庙分局获悉,城管部门将对季华五路佛山万科广场小区191户业主擅自占用门前物业共用部位安装防盗门的违法行为进行逐步立案。
据了解,作为当事人之一唐先生于2014年购买了该万科广场小区五座一单元房。装修新房时,他发现相邻的多户业主都将门前物业共用部位进行安装防盗门,于是自己也效仿进行了安装。由于邻里纠纷问题,去年1月他被邻居以占用门前物业共用部位投诉到禅城区环城局祖庙分局。
祖庙分局执法人员经走访确定上述违法情况属实,在去年6月已进行立案以及处罚。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唐先生表示该处万科楼盘大部分业主都占用了门前物业共用部位,其将上述情况向祖庙分局进行了反映并且向禅城区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
根据唐先生提供的线索,禅城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实地走访位于季华五路55号佛山万科广场小区。执法人员发现,在该楼盘不少楼层的相同位置都存在门前物业共用部位被占用安装防盗门的情况。有的将防盗门外扩了约1米,而有的近两米,有甚者占用了消防通道。据执法人员介绍,上述情况集中出现在该楼盘的4、5、7、8座,共计201户,其中193户都有不同程度的占用门前物业共用部位安装防盗门情况,大部分已经装好,余下的已被执法人员叫停。
在出现上述情况后,祖庙分局于去年7月至今年1月已陆续开出75份《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询问调查通知书》,要求业主进行整改并到祖庙分局接受询问调查,截至今年3月,其中的两户业主已自行拆除占用公共部分的防盗门。
3月1日,由祖庙分局牵头组织万科物业管理公司、保安社区居委会及万科小区户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其中有13户万科小区业主代表参加了该协调会。会上,祖庙分局就万科楼盘业主占用物业共用部位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强调由于业主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属于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的行为,要求其拆除整改,恢复围闭部分至原房屋设计图纸所示基本结构状况;如不拆除整改,执法人员将依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上述违法当事人进行逐步立案、处罚。 编辑:林晓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