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委员建议修改教龄津贴 调整为每月200元
发布时间:2016-03-03 17:23 | 来源:环球时报


  原标题:委员建议修改教龄津贴 调整为每月200元

  图说:

  最多10元的教师教龄津贴已经实施了30余年 来源:网络

  【新民网讯】“每个月3元、5元最多10元的教师教龄津贴已经实施了30余年,是时候修改教龄津贴了。”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主委马秀珍建议,适当提高教龄津贴,让长期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在待遇上吃亏。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出台了《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开始对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发放教龄补贴。马秀珍说:“当时的补贴标准是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3到10元的津贴在当时平均月薪只有几十元的教师来说,起到了改善待遇的很大作用。但30年过去了,如今转正定级的师范本科生月薪一般是2000元以上,现在几元钱的津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马秀珍认为,设立教龄津贴不仅体现了社会对教师的重视,实际上也符合教育发展的规律。“目前的职称评价标准往往重视发表的文章及获得的奖项,有些老师在教学上付出了相当的努力,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但在科研上却较少去重视,低水平的教龄津贴导致一线教师的工资水平较低。”马秀珍说。

  她建议,教龄津贴要随着其他津贴、补贴的增长而增长,按当地教师队伍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提高,按照最初教龄津贴占工资总数的比例算,目前的教龄津贴应该调整为每月200元-300元。这样有助于在一线专心于教学工作的老师安心做好教育。(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
最新文章
广西防城港警方跨省抓获传销A级老… 十九大以来,习近平对这件事多次作… 经习近平主席批准 中央军委印发《… 王毅谈习近平主席对希腊进行国事访…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中国制度为何具有显著优势(人民论… 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习近平展…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018…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