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男女因停车纠纷打“1元官司” 被质疑浪费资源
发布时间:2016-01-18 17:09 | 来源:未知


    因为停车问题,家住佛山禅城某社区的高先生与邻居向女士,因为停车问题引发纠纷并不断升级,斗了三年,其间甚至大打出手。后来高先生将向女士起诉到禅城法院,索赔人民币1元。14日,禅城法院通报,这起“1元官司”已经审结。

  2013年,高先生将新买的车停放在自家楼下,但这引起了同一栋楼二楼的住户向女士极大不满。高先生称,长期以来,向女士对其小车采取淋污水、撒垃圾、污泥等手段进行污损,并数次用摆放杂物、起水泥墩等方式干扰其正常停车。向女士则认为,高先生所说的停车位是消防通道,不应该停放车辆。

  双方因为停车问题引发纠纷不断升级,甚至发展到大打出手,所在社区居委会联系综治信访、行政执法、驻点律师、物业公司对双方进行调解,也未达成共识。2015年9月,因为爱车被泼得满车花泥,高先生认为是向女士所为,将向女士起诉到禅城法院,请求向女士停止不法侵害及污损车辆,不得用杂物堵塞车辆进出,同时要求向女士赔礼道歉,赔偿人民币1元。向女士承认在2015年9月因置换花泥不慎将停在楼下的车弄污。最终禅城法院判决高先生胜诉。双方在案件审理终结后并未上诉,向女士也向高先生支付了1元的赔偿款。

  延伸

  “1元诉讼” 定纷止争

  有人质疑,上述的“1元官司”是否有浪费司法资源之嫌。对此,禅城法院指出,2015年,全国范围内有不少起诉赔偿1元的案件报道,“1元诉讼”看似是为了小额利益的争辩,而实际是对“1元诉讼”背后复杂的法律关系的辨析,通过法院裁判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近年来,越来越多人选择通过诉讼的形式来解决纷争,一方面源于老百姓对法院的信任,另一方面,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立案难”再也不能成为阻碍老百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纷争的一道坎。

  据介绍,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禅城法院立案量比往年有所增加,2015年全年立案约2.39万件,比2014年增长24%。(记者黄晓晴、通讯员刘宇靖)

 


责任编辑:admin
最新文章
广西防城港警方跨省抓获传销A级老… 十九大以来,习近平对这件事多次作… 经习近平主席批准 中央军委印发《… 王毅谈习近平主席对希腊进行国事访…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中国制度为何具有显著优势(人民论… 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习近平展…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018…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