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加强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确保三峡工程持续发挥巨大综合效益,水利部印发了《加强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要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对三峡工程提出的新要求,心怀“国之大者”,坚持目标导向、系统观念、责权明晰、科学高效,着眼大时空,统筹大系统,彰显大担当,确保大安全,充分发挥三峡工程防洪、发电、航运、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效益。
《指导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三峡工程运行安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三峡工程运行管理政策法规,完善以三峡工程为核心的长江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机制,加强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综合监测,落实三峡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加强相关重大问题研究。二是全面落实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管理措施。加强三峡枢纽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加强三峡库区安全管理,有效保护库区生态环境和水质安全、库容安全;加强三峡水库消落区保护与管理,严禁违法利用、占用三峡水库岸线和一切可能造成消落区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的行为;加强三峡工程运行调度管理,严格遵循调度规程,坚决执行调度指令;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和数字孪生三峡建设,强化三峡工程运行安全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提升三峡库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及水域岸线等综合管理智慧化水平。三是推进三峡库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三峡移民帮扶工作,促进三峡移民同当地居民共同富裕和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人水和谐。
下一步,水利部将指导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和三峡库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联动,保障资金投入,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