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安排,民政部下发《关于在全国民政系统开展2021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推动民政系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遏制民政服务机构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工作走深走实。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总结宣传经验做法,推广有关制度成果。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民政系统特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殡葬、福利彩票销售等民政服务场所,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安全宣传有关工作。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通过“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行动,积极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要把“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各项活动与常态化疫情防控、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结合起来,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