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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两版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为世界贡献中国经验
发布时间:2020-03-31 09:40 |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人民网北京3月30日电 (李轶群)今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司长李扬表示,为指导全球航运界疫情防控工作,分享中国在疫情防控、船舶船员管理方面的经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先后编制发布两版《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李扬介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3月2日编制发布《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1.0)》, 3月18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将指南向所有成员国、政府间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进行推介。

李扬说,这个指南主要是指导全球航运界的疫情防控工作,分享中国在疫情防控、船舶船员管理方面的经验,同时也是更好地保障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安全。

3月27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2.0)》,主要进行了一些补充、更新和完善。

李扬对V2.0版具体进行介绍:一是关于船员换班操作。要求船务公司建立船员换班操作制度,明确与船员派出机构船员换班管理责任,确保船员换班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掌握拟安排船员换班港口疫情状况,以及船舶挂靠港疫情情况。实施船员换班风险评估,最大可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要求船务公司掌握换班船员上船前的途经地信息以及健康信息,保证换班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是关于防控措施。船舶在境外港口靠泊作业时,应根据航运公司提供的疫情风险评估名单分为高中低三种,以及相关港口信息和防控要求,制定相应防控措施。2.0版指南特别要求,如果船上人员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船长应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并及时向港口检验部门报告,在其指导下采取积极防控措施。

三是船员防护。在2.0版指南中明确船舶在高中风险国家或地区的港口靠泊作业时,船员应做好在船上的自我防护,尽可能避免与岸上人员直接接触,并严格控制从岸上上船工作人员的数量和活动区域,如果没有生产生活必要,不安排船员上船活动。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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