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8日电 (记者王浩)记者从水利部获悉:截至2月14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6个流域机构、综合事业局、小浪底管理中心管理的4032处重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未见异常,供水等功能正常发挥。
据介绍,疫情发生以来,水利部有序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六稳”工作提供坚实水利保障。2月以来,全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系统建立“日报告”制度,水利部每日汇总疫情防控期间全国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功能发挥情况,有力推动水利工程复工和在建项目建设。作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粤港澳大湾区标志性民生项目,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全线13个施工标段目前已全部复工;2月16日,由三峡集团建设的乌东德水电站工程传来捷报,右岸地下电站8号发电机转子吊装成功。乌东德水电站在一周内实现两台转子成功吊装。
各地水利部门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稳步推动复工复产。
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复工开工的通知》,要求春节期间停工的已开工项目以及近期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务必于2月15日前全面复工开工;其他项目要加快前期各项手续办理,及早落实开工条件,确保2月29日前全部开工建设。
2月15日,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水利疫情防控服务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九项举措的通知》,提出实施水利审批绿色通道、延缓企业费用收缴、加快推进水利重大项目建设等9项措施,逐步推进浙江70项在建水利重大工程有序复工,成立水利厅复工复产工作组,指派20余人对复工项目开展蹲点指导服务,协调帮助解决复工与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湖南省水利厅要求把涉及今年度汛的在建工程作为重中之重,加强进度管理,建立台账并实施销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