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高岳
法制网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万静 《法治蓝皮书(2017)》今天面世。蓝皮书收录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6)》披露,透明度排名前五位的法院是: 广州中院、宁波中院、吉林高院、南京中院和长春中院。最高人民法院排名第20位。
对比连续六年的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记者发现,部分法院能够保持传统的司法公开先发优势,在评估结果排名中稳居前列。例如,广州中院、宁波中院、成都中院、北京高院、浙江高院、深圳中院、海口中院、杭州中院、上海高院、四川高院、湖南高院、南京中院等法院连续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排名进入前二十,其中,广州中院、宁波中院、浙江高院、杭州中院、南京中院、海口中院、上海高院等7家法院连续四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排名进入前十五。
立案登记制是2015年国家推出的重大便民司法改革措施。《报告》调查人员考察了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度文件的公开和立案登记数据的公开两个方面。评估结果显示,80家地方法院中,有45家公开本院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规定,占56.25%,
这一报告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发布的。这是项目组继2011年之后开展的第六次司法透明度指数年度评估。评估对象为81家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31个省级高院以及立法法修改前的49个较大的市的中级法院。
《报告》指出,自从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设三大公开平台以来,尤其是2016年第四大公开平台——中国庭审公开网开通以来,中国司法透明度的格局有所变化,个别传统上司法公开不具有优势的法院表现出较强的后发优势。例如,吉林高院、吉林中院、最高人民法院连续两年跻身前二十,长春中院和合肥中院首次进入了前二十,其中长春中院跻身五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