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派出三个督查组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督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乡镇纪委、约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等方式,重点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监督执纪力量配备、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全区5个地级市、22个县(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过去的1630个减少到405个,监督执纪人数平均占总人数的75%以上;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上半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883人,处分458人,组织处理62人,其中轻处分334人、重处分163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共查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8人,并不断加大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力度。但在部分派驻纪检组和基层县(区)、乡(镇)仍存在不会转、不敢转、转不到位等问题,“三转”工作还不够彻底。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强化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理顺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定位,确保“三转”不留空白。(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