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忐忑不安,以为又是批评。”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某对于今年4月市纪委钱宏琦书记那次谈话感受真切。在他看来纪委书记找一个犯错误的党员谈话肯定少不了严厉的批评。这是泰兴市实施受处分党员干部激勉谈话制度以来第一次谈话。
激勉谈话制度建立后,泰兴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激勉谈话制度对谈话对象、方法步骤、结果运用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按照制度设计,对受处分党员(不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展激勉谈话,应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在处分期内原则上不少于2次,在送达处分决定的时候必须要谈。谈话对象为正科级的,由市委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谈话;谈话对象为副科级的,由市纪委负责人谈话;副科级以下的,由处分决定执行党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
这次接受谈话的刘某在受处分前任省综合改革试点镇黄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因此由市纪委书记主谈。
“有一段时间很受煎熬,工作分神,情绪低落,尤其是家人亲戚的不理解使自己压力很大,经常会失眠,胡思乱想。”但他没想到,原本以为是批评的谈话,却让他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而且一个很深的心结也渐渐化了开来。
为了这次谈话,钱宏琦做了充分准备。他耐心听取刘某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思想状况等,对刘某的工作成绩和所犯错误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还与他一起学习《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如此,他还找出刘某档案中的入党志愿书,让刘某回忆当初的入党场景,并重温入党誓词。在此基础上,钱宏琦开始做刘某思想工作,帮助其消除心理芥蒂,端正认识,使其主动知错改错,重燃工作热情。
“谈话就是在关心帮助我,要我不放弃,提起信心。”这是激勉谈话留给刘某最深刻的印象。
“现在心气没受影响。”这是和刘某一样受处分党员被激勉谈话后的最直接感受。
姚王镇的村建站长殷某因防违控违工作不力被问责,受到党纪处分,心里一度觉得很冤。镇纪委书记及时对殷某进行激勉谈话。“扛着处分工作,有些抹不开情面的事情反倒可以板起脸来坚持原则,也少了心理负担。”殷某不仅消除了心理芥蒂,干劲也更足了。
“激勉谈话就是要使受处分党员干部感受到关爱,不能因为受了处分就失了初心,而且不仅要严要求、还要做表率,更好地干事创业。”钱宏琦说。(江苏省纪委 魏善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