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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深化"三转" 切实转变思维惯性和工作惯性
发布时间:2016-08-04 15:20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7月30日至8月1日,江西省纪委举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研修班,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11个设区市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共140多人参加了集中研讨。

  这次研修班邀请中央纪委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同志授课辅导,并组织了38位同志围绕如何深化新一轮“三转”、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问题进行交流发言。江西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组长吴信根对此表示,“这既是一次业务知识的培训、更是一次思想火花的碰撞。”

  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表示,深化“三转”、实践“四种形态”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与实践的一次创新,是实践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种路径,也是纪委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抓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跟上中央纪委的步伐,理念、职能、方法、作风都要跟上,主动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实干起来。

  去年6月至11月,江西在省纪委机关和13个试点单位开展进一步深化“三转”、把纪律挺在前面试行工作,探索挺纪在前、实践“四种形态”的有效办法和工作机制。根据试行工作情况,今年1月,江西省委印发《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协同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日前,江西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挺纪在前协调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分别就实施涉纪问题线索互通共享、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执行纪律处分联动、纪律工作考评和问责常态化等四大机制以及“四种形态”的具体运用方式进行了明确,为深化新一轮“三转”提供重要遵循。

  周泽民指出,当前实践“四种形态”,无论是思想认识、还是实践状态,与中央纪委的要求还有差距。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学思践悟,切实转变思维惯性和工作惯性,把“四种形态”的要求贯穿到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和执纪审理各个环节,真正实现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的与时俱进。(江西省纪委)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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