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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专项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问责处理6981人
发布时间:2016-07-27 09:02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召开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总结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2015年9月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来,广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有序推进、扎实深入,群众热情支持、广泛参与,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共收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21093件,初核18306件,立案1533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410人,问责处理6981人,移送司法机关514人,通报典型案例8390起,24693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收缴和清退违纪款2.15亿元,经核实退还群众2589万元。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深刻认识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党中央和中央纪委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扛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到基层。

  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市、县、乡党委和区、市、县扶贫领域相关部门党组要把责任担当好、落实好,不能当“甩手掌柜”。要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在监督地方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和基层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服务群众工作中是否做到廉洁自律上发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要深挖问题线索,强化督查督办,加强纪律审查,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扶贫领域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职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深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创新扶贫资金监督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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