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在中关村的电子市场,有这样一个传统,商户间调货一般会先把货拿走,事后再给钱结帐,行内称这种方式为“扎货”。今年23岁的吴某向陈先生“扎货”120部苹果4S手机,将手机出手后携48.6万元货款逃走。昨日上午,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吴某在海淀法院受审。
上午10时20分,身材微胖、短发、身穿圆领体恤的吴某被带入法庭,吴某委托了一名律师为自己辩护。该案由海淀法院法官郭晟任审判长。
指控:
诈骗48.6万元建议量刑7至9年
海淀区检察院当庭指控,2012年11月9日,吴某在海淀区中关村鼎好电子城内,向27岁的陈先生谎称自己与孙某一起做生意、将由孙某支付货款等理由,骗取陈先生120部iPhone 4S手机。随后,吴某携48.6款逃匿。
2015年9月19日,吴某被抓获并被刑拘,2015年10月26日被批捕。据涉案钱款至今没退赔。
公诉人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吴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且认罪悔罪,可从轻判处,建议量刑7至9年并处罚金。
辩护:
被骗两次缺钱也“扎货”骗人
庭上,吴某及其辩护律师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据吴某交代,事发时,其在鼎好大厦地下二层摊位卖苹果手机,因之前自己被骗过20多万元,所以就想用被骗的方式骗陈先生。
吴某向陈先生要了120部苹果手机,当时就将手机转卖给了孙先生,一部便宜了20元。当手机接到钱到位的来电提醒后,他就关机消失去了湖北,后来又回了河南老家。
吴某的辩护律师称,事发时吴某才19岁,没有前科,又多次表示痛改前非,故盼法庭能从轻判处。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扎货”防骗3招:
昨日上午,庭审结束后,审判长郭晟提醒商户间“扎货”防骗3招。
郭晟称,在中关村电子城,商户间互相“扎货”很常见,“扎货”诈骗一般也发生在有些信誉基础的商户之间,防止诈骗最重要的是要警惕:第一,要熟悉了解“扎货”商户的真实身份、工商登记等信息。第二,因“扎货”常见,很多商户不注意签订合同或协议,这为之后追偿带来了没有证据的困境,故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第三,面对数额很大、去向模糊的“扎货”时,商户更应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京华时报摄影 谭青 文字 张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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