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春节过后,北京租房市场又迎来新一轮的高峰。为了减少房屋租赁中可能产生的纠纷,丰台工商分局根据对大量投诉信息的归集和分析,对房屋租赁市场存在的六大问题进行披露。工商部门提醒租房者,租房时要和房主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天花乱坠抛诱饵,房不对路钱不退。一些“黑心”中介抓住租房者租房心切的心理,在广告上把房源说得有板有眼,完全合客户的心意,假称自己手上有符合租房者需求的好房源,但等客户交了看房押金后,看到的房子却与广告大相径庭。几次看房后,租房者发现“货不对板”,但押金不退。
2、中介冒充假房东,无赖骗取中介费。中介公司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利用自己员工冒充房东,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出租价格吸引顾客。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了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中介退钱时,中介则以“双方已签租赁合同,居间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为由,不予退还中介费。
3、改头换面两头骗,房东租户受牵连。一些不法中介人员先以个人名义租得房屋,经过苦心“谋划”打隔断“化整为零”,再以中介名义将房屋群租,待收取大量中介费和押金后,中介立即变更名称和住所改头换面。当房主和租房人发现上当受骗的时候,已为时晚矣。当初的“出租人”早已不知去向,而中介也已金蝉脱壳,寻无踪影。
4、滞后清算煤水电,找个借口坑你钱。租赁合同中一般会约定承租人在办理清算手续时应结算水、电、燃气、电话等费用。这些费用的结算均以自然月为周期,结算单有滞后效应。一些“黑心”中介在与租房者签订租赁合同时往往会采取与水、电、燃气、电话结算周期不同步的手段,租赁合同到期时以未结清水、电、燃气、电话等费用为由,拒付租房者押金。
5、压一付三事常有,绕绕弯子钱到手。按照一般中介公司的规则,通常采取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租。也就是押金一个月,付三个月的房租。而有些中介名义上说是押一付三,但是要求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个季度的房租。弯弯绕一下,实际上就是收取了两个月的押金。一些收取押金的中介或者房东会通过种种说辞来扣押金,最终目的是把押金据为己有。
6、中介鸡蛋挑骨头,拒退押金是目标。如今租房,一般都希望房内的设施齐全些,于是“黑心”中介公司在这方面打起了主意。一些家具电器都是为出租专门从旧货市场上趸来的,因此易损或者已经损坏,如不检查,将来损坏的责任就是租房人的了,押金不够扣的还要继续支付损失费。此外,在退租验收时中介不断挑毛病,说房子弄得太脏得重做保洁,也是拒退押金的惯用伎俩。
京华时报记者 袁国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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