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28日电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驻挪威大使王民26日在挪威国家广播电视台(NRK)网站发表题为《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的署名文章,详细介绍南海问题和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历史经纬,指出中国不接受南海仲裁案合法、合理,仲裁庭做出的所谓“裁决”没有法律效力。
全文如下:
南海诸岛属于中国
中国驻挪威大使王民
7月12日,南海仲裁案结果出炉以后,在挪威引起一些关注。很多人或许在问:南海问题的由来是什么?中国为何不接受所谓的“国际仲裁”?事实上,中国是此次仲裁案的真正受害者。对此我们有必要澄清事实,说明真相。
南海诸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人民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历史,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并持续、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除中国大量的史实外,英国、法国、日本、美国等许多国家的文献也记录了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有中国人在南沙群岛生产、生活的事实。
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日本等某些国家先后以武力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二战后,中国收复南海诸岛并恢复行使主权,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都承认南海诸岛是中国领土,他们出版的百科全书、年鉴和地图都将南沙群岛标属中国。
中国和菲律宾原本不存在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但自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开始非法侵占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还编造各种借口来证明这种侵占的合法性。中国一直坚决反对菲律宾非法侵占中国岛礁,坚决反对菲律宾依据单方面主张在中国管辖海域采取侵权行为。但从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出发,中国始终保持高度克制,坚持和平解决中菲南海有关争议,并为此作出不懈努力。中菲双方就通过谈判妥善管控有关分歧达成重要共识,并在双多边文件中多次予以确认。双方还在中国和东盟国家2002年共同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就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议作出承诺。然而,菲律宾前政府罔顾这些事实,在某些域外势力的策划操纵下,单方面提起所谓仲裁案,挑起事端。谁在南海制造麻烦一目了然。
中国不接受南海仲裁案合法、合理。第一,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反中菲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协议。“约定必须遵守”是国际法基础规范,必须得到执行。第二,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侵犯中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由于中菲之间已就通过谈判解决争议作出明确选择,《公约》规定的第三方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并不适用。第三,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滥用《公约》争端解决程序。2006年,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行动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在《公约》争端解决程序之外。包括中国、挪威在内的约30个国家作出的排除性声明,构成《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组成部分。菲律宾通过包装诉求,恶意规避中方有关排除性声明和陆地领土争议不属《公约》调整事项的限制,构成对《公约》争端解决程序的滥用。
因此,仲裁庭作出的所谓裁决挑战了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国际法准则,损害了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完整性。仲裁庭的成立缺乏合法性,对本案不具管辖权,其裁决明显扩权、越权,不可能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有识之士,尤其是国际法律界人士已对此案表明了担忧和质疑。60多个国家公开理解和支持中方的立场和主张,这些正义的声音,国际社会应当倾听。
中国已与周边14个陆地邻国中的12个谈判解决了陆地边界问题,划定和勘定的边界长度达2万公里。2000年,中国与越南通过谈判划定了北部湾海上边界。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领土争端和海洋划界争议,通过制定规则和建立机制管控争议,通过开发与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就能将南海打造成和平之海、合作之海、繁荣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