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总是傲慢、自大地以自己的模式作为普世标准,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再一次暴露了西方的霸权心态。
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5名仲裁员中的4人来自欧洲,这个缺乏国际性、代表性、权威性的临时仲裁庭如何胜任极为复杂、事关亚洲国家利益的南海仲裁案?尽管临时仲裁庭是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框架下行事,但由于并没有对主权及划界问题的管辖权,所以其仲裁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更谈不上执行。西方对所谓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裁决结果是违反国际法的舆论,完全是“贴标签”行为。
《公约》虽然是各国相互妥协达成的法律共识,有很大回旋空间,但现实依然是西方的司法机构以自己的意识形态和思维定式牢牢掌控着对《公约》的解读权和裁量权。
这种貌似公正、但实际由西方操控的国际司法机构并非个例。近年来,国际刑事法院与非洲之间的关系就陷入低谷。虽然有30多个非洲国家是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但国际刑事法院因在审判案件和执法过程中轻视甚至漠视非洲国家的主权和尊严而遭到强烈批评和抵制。很多非洲国家甚至打算退出国际刑事法院,另起炉灶、自主承担非洲的司法建设。
法律是工具而不是目的,法律只是解决冲突的手段之一,如果法律和法庭让情况变得更糟糕,那就不应该采取这种手段。有的律师认为,哪怕是最复杂的政治问题,法庭也可以作出裁决。可现实是,法国法院不对直接涉及外国政府的案件作裁决,英国法院不对包括外交在内的高度涉及政策的案件作裁决,美国司法不介入总统就战争与和平相关问题所作的决定。我认为,临时仲裁庭当初依循这类做法、从此案退场才是明智之举。
东方人其实更有智慧。历史上,受儒家文化主导的亚洲国家在处理类似纷争时通常采用非冲突性方式、以谈判磋商来化解矛盾,这种做法十分人性化并卓有成效。此外,亚洲国家通常不会因为一个问题的纷争而影响其他领域的合作,但西方却习惯于做非黑即白的简单判断,常因某一方面的分歧而扩大到全方位的对抗,急于斩断关系而不是努力解决问题。比如,因为不满土耳其在人权方面的法律状况,欧盟就中止与土耳其在其他领域的深入对话与合作,其结果将是欧盟在难民危机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在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中,西方自我标榜为国际法的捍卫者,指责中国是破坏者,但我的看法正相反。中国在2006年就根据《公约》第298条所赋予的权利,以政府声明的形式做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主权、海域划界等事项的争端排除在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包括英国、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在内的30多个国家都发表了类似的声明,中国不接受、不承认有关主权和海洋权益的仲裁,恰恰是在依法行事。
最危险的是利用国际法达到政治目的,这才是对国际法的真正损害,而有的国家正在这样做。历史上,中国在亚洲地区的引领地位一直为亚洲各国普遍认可和接受。西方却认为中国是威胁地区、甚至全球的“大块头”,必须加以限制。美国这个域外大国把南海问题作为遏制中国发展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但如果西方滥用所谓法律来限制中国,不仅会扰乱现有的区域平衡,而且会极大损害国际法的权威性。
既然中国已明确提出对仲裁结果不接受、不承认,仲裁不仅不能解决中菲之间的矛盾,而且使争端更加复杂化。司法裁决具备合法性,才能被执行。如果一个或多个当事国不相信你的合法性,裁决不可能被执行。这不是让主权国家漠视法庭决定,而是希望国际司法机构在作出不受欢迎的裁决前要三思。如果你想请人坐到一起,应该端上一杯茶,而不是拔出一把剑。
(作者为荷兰乌特勒支大学法学院院长)
《 人民日报 》( 2016年07月28日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