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退役军人工作迎来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式施行。
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政治引领、主动担当作为,退役军人保障法得到有效实施,初步实现贯彻推动坚决有力、督促落实推动有序、配套改革扎实推进、尊法氛围日益浓厚……
尊法学法氛围浓厚,配套制度不断完善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把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促进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准确掌握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切实提升法律素养。
“原来退役军人保障法有这么多‘礼包’,我要认真研读一下!”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设的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窗口,一名退役军人手持法律宣传册,热情地对工作人员表示。
一年来,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普法活动,加深社会各界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理解,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
2021年1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这是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一个具体举措。
一年来,务实、暖心的举措越来越多。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的推动下,法律配套文件相继出台,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起草工作进展顺利,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修订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烈士褒扬条例修订工作全面启动,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修订工作稳步推进。
让法律规定转化成惠及广大退役军人的实际成果
“原以为至少也要一个星期才能办好,结果半天不到就办完了!”浙江桐庐籍退役士兵戴一帆办完退役报到、恢复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等事项后,衷心地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高效便利服务点赞。
2021年,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急难愁盼问题,把法律规定变成惠及广大退役军人的实际成果,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打通法律落实“最后一公里”。
“如果你有一个航海梦,欢迎加入我们……”2021年11月4日,贵州省举行退役军人秋季专场招聘系列活动,成都某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区域负责人正在直播间重点介绍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海厨等岗位。
退役军人保障法施行以来,退役军人事务部坚持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开通就业信息平台,编制就业职业目录,与多家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在各地举办专场招聘会2万余场次,还成功举办了全国首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广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热情持续高涨。
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应当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紧密围绕社会需求,为退役军人提供有特色、精细化、针对性强的培训服务。2021年10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帮助退役士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此外,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学费减免、助学金帮扶等工作,安排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高职扩招,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树立正确择业观,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
汇聚起退役不退志、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
在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档案室,整齐地摆放着几个档案架。该服务站通过“一人一档一卡”的方式了解辖区内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需求,为下一步提供服务打下坚实基础。“我们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摸排,确保第一时间知晓退役军人的需求。”站长沈菲菲说。
小小的服务站,给广大退役军人提供温暖贴心的帮助,将服务保障政策落实到基层。
在各项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广大退役军人始终保持军人本色、冲锋在前。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表彰、奖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弘扬英模精神,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评选“最美退役军人”并组织学习宣传,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等活动,汇聚起退役不退志、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
自退役军人保障法施行以来,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广大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越来越强。党和国家的关爱、全社会的尊重,必将激励广大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以崇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本报记者 李龙伊 刘博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