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则上同意枣庄市人民政府的《滕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根据《保护规划》滕州历史城区范围为东至善国中路、南至荆河中路、西至新兴路、北至杏坛路,总面积约61.3公顷。要整体保护滕州“山环湖绕、水脉融城”的城市格局和历史城区空间结构,保持传统街巷的空间形态与尺度,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及周边建筑高度和空间视廊,优化交通体系,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各类文物古迹,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其中,滕州市书院街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面积约4.41公顷。省政府要求当地要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遗存及其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社会生活的延续性,改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保持街区活力。编制完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空间格局、传统风貌及其物质遗存的保护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同时,省政府要求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泉水资源、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力度,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资源以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将《保护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处理好历史文化遗存、历史文脉与空间环境、自然景观的依存关系,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依法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孟令洋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