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李一戈
前两天,亲戚的孩子给我打来电话,居然是专门表示感谢的。
去年他毕业的时候,我力劝他放弃一线城市的offer,留在一个弱二线城市。他看到最近房地产市场的报道,心有余悸。要是到北京这种城市工作,无论怎样努力,10年也别想攒下首付。而以他父母的条件,是不可能提供经济支持的。
当然,短期内他也没资格。北京需要连续60个月纳税证明或5年社保证明。从去年算起的5年后,谁晓得房价是什么样子的呢。而他所在的弱二线城市,都没有实施限购。如果拼命努力过几年,攒下买房的首付还是非常有希望的。
重新解释5年纳税证明是指“连续60个月纳税证明”,只是北京强化楼市调控的铆钉之一。更重要的两个动作,一是认房又认贷,二是商住房几近于“关门”:个人即使有资格买还得是全款,企业买的以后只能卖给企业。
如你所知,北京的做法,正被更多的城市仿效借鉴。譬如,杭州、福州、厦门、青岛、广州等城市,要么是认房又认贷,二套首付成数大幅增加,单身限购,要么是要求个人拿到房产证(现在叫不动产证)两年或企事业拿到房产证三年后才准转售。
厦门、青岛、广州要求个人获得不动产证两年后方可再卖,这个做法我个人称之为“限售”。特别值得推广。
一般城市限购的做法,本地户籍限买两套,外地户籍需要社保或纳税证明。继广州市3月17日调控加码 “3变5”之后,一线城市全都规定外地户籍购房必须提供连续5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这是时限最长的。
国家其实早有“限售”条件。亦即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住房销售环节征税。几经调整,目前是要求个人普通住房持有2年以上才免缴营业税。以我个人的观察,长期以来,包括契税和转让2年以内住房须缴纳的营业税,增加的税费,统统是由买方承担。流通环节加税,并未能有效阻止投资投机行为,某种程度上还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
厦门、青岛、广州的规定是,两年内根本就不准你卖(广州还规定企事业单位须3年后才能再卖)。由于购房办理不动产证需要一段时间,尤其是新房,短则半年,多则一年以上,等你拿到不动产证,还要持有房产2年,这就切断了部分投机客原想快进快出的退路。
中央对住房的定位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既然两年内转让住房要多缴税仍然限制不住少数人炒房的动机,那就干脆关两年小屋子。从这个意义上说,厦门、青岛、广州的做法,是从行动上切实贯彻中央对住房的定位。
建议其他热点城市赶紧借鉴这几个城市的做法。甚至,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还可以将限售期拉长,譬如3年。
我也听到了有些朋友的议论,说房子是市场化的商品,理应是愿买愿卖,施加过多的限制是有违商品自由交换原则的。但问题在于,现阶段我国的住房是个很特殊的商品,倘若全交给市场自行调节,会给经济金融和社会生活构成巨大的隐患。况且,这两轮的房地产调控,本身就具有很强的行政干预色彩,给已然扭曲的楼市施点猛药也可以理解。
还有朋友跟我说,民间仍有庞大的资金,30多个城市限购后,还得给被挡住的社会资本寻找可以投资的渠道。我个人的建议是,抓紧推进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和CM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只要认真甄别,我国还是可以找到大量的优质物业,能够提供比理财产品更高更稳定的收益。
回到前面。不少朋友会问,如此严厉的调控,一波接一波,房价会跌吗?无法回答。
大家看到,一批热点城市自去年9月底启动此轮限购限贷为主的调控后,房价仍未遏制住。所以才会有春节以来各地不断的打补丁(不是一般的钉子,是铆钉)动作。可以肯定,至少在今年4季度以前,热点城市的房价指数必须缓涨甚至停涨。
当然,房价指数与一般公众的实际感受会有些差异。但退一万步说,即使这些热点城市的房价略有下跌,也不可能回到几年前,甚至不是一年前。举个例子,如果北京的房价跌10%,算是很多吧(10年来没有或少见),但单价10万跌到9万,该买不起的还是买不起。所以,我那位亲戚的孩子才会庆幸。
这些年,我们看过很多讨论房子与幸福、房子与爱的文章。它们从来都是相对的。有人多套房子,仍然不幸福;有人住在地下室,依旧很快乐。不幸福的人,把房子都卖了,也未必幸福;快乐的人,终于买上了房子,他未必就突然不快乐了。
追求舒适安逸,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并没有什么错。安贫守困从来不是通用的人生哲学,就如同创造巨额合法财富的企业家理应获得尊敬一样。就如同,大城市更多的普通人,不得不学会,生活在这里,房子在别处。(文/李一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