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活动联席会议
(阜阳市颍泉区综治办 刘 军2016年6月 )
为了切实抓好“七五”普法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这项重点工作,颍泉区于2016年6月22日下午在区委政法委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传教育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等12家区直机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朝阳主持会议并作了强调讲话,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丽娟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笫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区关工委主任王好华就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措施提出了具体意见。
会议指出,抓好“七五”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四大战略布局,遵循五大发展理念,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支持和帮助他们成长成才、为追梦圆梦努力奋斗。
经会议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切实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队伍。每校都要选配一名法治副校长,每村(社区)都要配备一名法治辅导员,人选来自分布在基层辖区的区公、检、法、司机关的干警和退休干警及律师。区司法局要指导基层司法所会同辖区派出所、法庭、检察室、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协商各政法机关干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村(社区)法制宣传员的人员名单及单位,登记造册后将名单分别送给各单位一份备案。副校长聘书由教育局统一颁发,法治辅导员证书由司法局统一颁发。法治副校长及法治辅导员工作及考核由司法所与学校共同负责。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培训工作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举办,由镇司法所牵头,镇关工委协办。法治宣传教材由区司法局提供“七五”普法读本,区关工委提供“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读本。
二、各中学和中心校在“七五”普法期间,要开展“六个一”活动:一次法治演讲、一次法律知识竞赛、一篇法治题材作文(日记)、一次法治文艺演出、一次街头法治宣传,一次模拟法庭开庭。每校每学期要开展1-2项活动。中学举办模拟法庭开庭活动,区法、检、司机关要确定人员认真配合,做好庭前指导和庭后点评工作。
三、各学校、村(社区)企业要积极开展“零犯罪学校、零犯罪社区、零犯罪企业”创建活动,并纳入基层文明创建和平安创建规划,层层抓布置,条条抓落实,块块抓成效,确保领导有责,人人参与。
四、制作法治宣传图版。区综治办制作10块禁毒宣传图版,区公安分局制作10块青少年犯罪案例图版(案例年度在2011年和2016年),区检察院制作10块青少年犯罪案例图版(案例年度在2012年和2014年),区法院制作10块青少年犯罪案例图版(案例年度在2013和2015年),区司法局制作10块预防青少年犯罪内容的图版,工会、团委各制作5块关于青工和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内容的图版,总计60块。统一材质,统一规格:宽200cm,高150cm。绘图占2/3面积,文字400字左右占1/3面积。每块图板的最下方写上制作单位的名称。每块配备相应规格的不锈钢架一个。上述图版和钢架于今年9月30日前制好,由区综治办负责催办,制好后统一交给区司法局保管。所需制作经费由各制作单位承担。
五、抓好巡回宣传展出。自2016年10月起,分别到各中小学、企业或逢庙会的集镇巡回展出。对展出时间、单位、地点安排,由区司法局、区关工委分别会同区教育局、区工会、区文明办等单位具体商定。每次巡展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所需租车费、运费、装卸费,由区财政拨付的“七五”宣传教育经费支出,不足部分,可由区关工委、区综治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文明办依次轮流负担。讲解员由司法局从本局干警中选配。
六、对于已建好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社会教育阵地,区司法局和各级关工委及学校都要管好用好,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要继续增加新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精心组织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前往参观,扩大教育对象。
七、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巡回展出活动,宣传新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文字、照片和影视资料要当即收集保存。
八、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合治理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经区关工委、区司法局、区综治办、区文明办推荐,上报国家、省、市、区党委和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关工、法治、综治、文明创建等专题“双先”大会表彰。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创新方法,齐心协力,加强合作,把普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