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资料截图
“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制定网络表演市场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违法违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予以坚决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近日,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网络表演经营单位情况。
针对“直播”特点,以网络表演内容管理为核心,以规范“平台”经营行为为重点,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为抓手,《通知》从三个方面加强对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和表演者的监管和引导。
“文化部此次印发《通知》,旨在通过部署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网络表演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表演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据了解,《通知》明确,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提供的网络表演承担主体责任,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和经营行为负责,应当确保内容合法、经营有序、来源可查、责任可究。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要健全内容管理制度,配足内容审核人员,严格监督表演者表演行为,加强对用户互动环节的管理。要严密技术监控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内容。一经发现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的网络表演,要及时关闭表演频道,停止网络传播,保存有关记录,并立即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报告。
《通知》强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依法强化网络表演经营单位直接发现、第一时间处置违法违规内容等主体责任,对逾期不予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依法查处。要加强对辖区内网络表演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重点查处提供禁止内容等违法违规网络表演活动。对违法违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坚决予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文化部正在同步组织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网络表演企业进行集中排查。查处结果将于近期公布,同时还将公布第一批网络表演者黑名单。下一步,文化部还将出台专门的管理规范。(记者 黄昂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