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08月24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阐述法治特色,弘扬法治精神
水利部:力争1年半完成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24 09:03 |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8月12日电 (王仁宏)据水利部消息,水利部近日启动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力争用1年半的时间完成地下水超采区及地下水开发利用临界区划定工作,督促各省份明确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

据悉,本次划定工作以2020年作为现状水平年,将平原区地下水含水层组、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山丘区纳入划定范围,在广泛收集分析地下水水位、地下水开发利用量、地下水开采引发的生态与地质环境问题等基础上,研究划定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开发利用临界区。

本次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拟根据超采区地下水开采系数、地下水水位下降速率、地下水开采引发问题程度,将超采区划分为一般超采区、严重超采区;根据超采区面积大小,将超采区划分为特大型地下水超采区、大型地下水超采区、中型地下水超采区、小型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地下水超采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行政区名称和超采区分级、分类、序号等,对各地下水超采区进行命名。

为保证工作质量,水利部在《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GB/T 34968—2017)的基础上,借鉴以往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经验,组织编制了《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技术大纲》,确定了技术负责单位,同时明确了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各省份将结合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同步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定。



责任编辑:张彤
最新文章
黄润秋赴驻鄂、驻沪派出机构及地方… 六部门发布行动计划 提升公民生态… 长江十年禁渔,这些改变与你我相关 环山绿道 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部:同向发力 推动减污降… 公众如何参与“美丽中国”建设? 中国环境报评论员:凝聚建设美丽中…
推荐文章
贵州七部门联合发文:做好棚户区改… 优质展会引领外贸创新发展(开放谈… 山西省首家县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 陕西省认定45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 黑龙江省就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广… 广东省发布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三年计… 习近平在塞罕坝机械林场考察调研 IMF最大规模特别提款权分配方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