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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印发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
发布时间:2021-03-25 08:58 | 来源:四川日报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提出“严禁超标、超前教学”“摒弃低效重复的题海战术”“合理调控课后作业”等要求。

  《指导意见》要求,教学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标、超前教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加强教学内容与社会生活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创设出贴近学生生活、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的真实情境,逐步增强学生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要摒弃“唯分数”论,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形成创新能力。教师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创设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氛围,改变“满堂讲,满堂灌”的不良教学行为,让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课堂测评应尽量避免唯分数倾向,摒弃低效重复的题海战术,关注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了解每个学生的特点,加强生涯指导,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兴趣特长。

  对于作业的设计,《指导意见》进行了明确规定。学校要不断提高作业设计的质量以及针对性,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义务教育阶段应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高中阶段应适当增加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

  按要求,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内完成,初中阶段作业不超纲,高中阶段作业不越界。《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不能让家长监督学生完成,不能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或签核作业。

  此外,《指导意见》对“将电子产品引入教学工作”进行了详细规范。如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若带入学校,要对其进行统一保管。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江芸涵)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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