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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两个“0”的背后
发布时间:2020-09-09 08:41 | 来源:四川日报


成绩单

在9月1日召开的全省农村供水管理工作会议上,省水利厅副厅长李勇蔺提供一组数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显示,四川省建档立卡饮水不安全人口已全部达标清“0”;从全省第一轮67个县73.97万户贫困户脱贫攻坚普查反馈结果来看,饮水安全不达标的贫困户也降为“0”。

两个来之不易的“0”

对于肩负繁重脱贫任务的四川来说,这两个“0”的成绩,来得格外不易。

2020年全国剩8个县未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凉山州就有7个。

今年6月底,凉山州全面完成了7个未摘帽贫困县的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收尾工程建设任务,凉山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

“但是,我省农村供水整体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农村供水保障能力还不高,部分地区季节性缺水问题突出,农村饮水安全仍然存在不稳定风险。”李勇蔺话锋一转,也说出了担心和隐忧。

据省农水局供水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4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四川省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虽然得到了全面解决,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不到位、保障程度不高、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日益成为农村供水发展的制约因素。

管理薄弱仍是短板

近日,一篇题为《数说:四川网民反映饮水有这“四难”》的报道,在全省农村供水管理工作会议上受到关注。报道显示:今年1—8月,累计收到网民反映关于农村饮水的问题261条,主要涉及管网建设滞后、用水费用高、自来水供应不力、水质差四大类。其中,水费、自来水供应、水质这三类问题共179条,占68.6%。

“从各方面反馈的情况来看,‘管理薄弱’仍然是造成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李勇蔺表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必须把解决“管理薄弱”的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为此,四川省把全面落实“三个责任”——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凉山州为例,当地制定出台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将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延伸至乡镇和村一级,并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川省要求,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让管理先行一步,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对于已建成的供水工程,要以单村供水工程为重点,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推行用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

“下一步,我省将制定出台一批涵盖标准化建设管理、维修养护定额、规范化管理评价等在内的行业标准,为我省农村供水‘十四五’发展起好步、开好局奠定基础。”李勇蔺表示。

□记者 邵明亮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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