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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打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河鲜”
发布时间:2020-07-27 11:35 |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从即日起到明年6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7月24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从生产销售企业、餐饮服务店,到网络交易平台及广告,凡是有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都将属于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查处和监管范围。

  在此次行动中,成都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主动协调农业农村、公安、水务、发改等市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成都还将运用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畜禽水产品产业链测试共享服务平台,监测水产品经营市场主体数据、风险数据,对名称及经营范围中含有“湖鲜”、“河鲜”、“江鲜”、“野生”等敏感字样的市场主体加大摸排,按照风险来源类别对水产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经营主体进行风险预警,实现快速、有效、精准监管。

  同时,成都还将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餐饮经营单位以“野生”“江鲜”“河鲜”等为噱头进行商业宣传,或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以及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予以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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