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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集中整治网络主播带货乱象 将持续至11月底
发布时间:2020-07-24 09:06 | 来源:四川新闻网


  2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网络主播带货乱象整治和规范管理,整治时间持续至11月底。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将压紧压实网络平台、平台内经营者责任,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有效整治不合规行为;全面开展巡查摸排,依法从快从重处置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网络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对网络主播带货相关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对主播带货相关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积极探索创新,参与研究制定网络主播带货管理规则。

  整治工作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集中整治网络平台主体审核不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检查网络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身份和经营许可信息的入驻核验和定期更新义务等落实情况,特别是对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三品一械”等商品(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资格审核情况。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等信息公示情况。配合监管部门落实协助监管义务情况。

  二是集中整治网络平台商品(服务)交易信息缺失、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力等问题。重点检查平台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七日无理由退货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情况,对侵权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情况。履行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落实情况。销售、提供违法违禁商品、服务等情况。

  三是集中整治平台内经营者、网络主播发布虚假广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商业欺诈等行为。重点检查“网红”代言人及团队、“刷单”公司等是否存在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平台内经营者建立进销台账情况,尤其是食品、“三品一械”等商品进出是否可溯、可查。发布的商品、服务信息是否真实、科学、准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使用安全和价格方面的要求,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团体标准。网络主播带货发布的商品、服务内容与平台内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服务链接是否一致,属于广告的,是否严格遵守《广告法》各项规定,是否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是否存在“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等内容。(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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