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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在3年内分三批次确定50条“省级示范步行街”
发布时间:2020-06-24 08:50 | 来源:川报观察


  近日,四川省商务厅印发《四川省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意见(2020-2022年)》(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从2020年起,力争通过3年时间,改造提升50条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领先水平、环境优美、特色鲜明、文化浓厚、商业繁华、管理规范的步行街,打造一批促进消费升级有效载体。

  步行街是城市商业和服务高度集聚的区域,是满足居民消费的主要场所,也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意见》明确,要高起点谋划步行街的总体定位,明确步行街四至范围、功能布局和发展方向;要实施协调一致的景观改造、绿化亮化项目,美化店招牌匾、户外广告,增加各种人性化、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打造美丽舒适、富有特色、便利安全的街区风貌和步行环境。要注重延续老街区的建筑风格和文脉特色,加强步行街环境治理,着力改变街区特别是背街小巷脏乱差状况,把步行街打造成城市环境管理的“标杆”,让顾客逛得舒适、愉悦。

  据悉,此次步行街改造提升按照“先试点、后示范”原则进行。2020-2022年,全省将分三批次确定共50条省级试点步行街,今年确定15条左右,每条试点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原则上须在2年内完成,验收合格的步行街将命名为“省级示范步行街”。

  在步行街业态上,《意见》提出要完善步行街业态结构,推动步行街向差异化、品质化、多元化发展,为各类品牌进入街区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鼓励运用5G技术等最新信息化手段打造智慧步行街区,推动街区数字化改造,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街区运行安全监测、人流监控和消费数据分析,加强街区安全管理和业态调整。

  在凸显特色上,《意见》提出要将当地自然禀赋、历史文化、建筑风格、川菜川酒等特色产品与服务融入步行街建设和改造,塑造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四川特色、地方特点的步行街。

  在营商环境上,《意见》明确要赋予步行街管理机构更大的自主权,适度下放审批、监管权限,推动组建商户自律组织,同时,将建立步行街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步行街工作,以及加快推进步行街区诚信体系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也同步制定了满分100分的《四川省步行街改造提升评价指标》,分别从规划布局、环境设施、功能品质、智慧水平、文化特色、管理机制、综合效益、商务诚信八大方面考核验收全省改造提升试点步行街。(川报观察记者 罗之飏)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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