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04月20日 星期一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四川省5家综合保税区均被纳入
发布时间:2020-04-20 08:58 | 来源:四川日报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自4月15日起,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这意味着,我省5家综合保税区均被纳入试点范围。

  我省5家综合保税区分别是: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成都高新西园综合保税区、成都国际铁路港综合保税区、泸州综合保税区、宜宾综合保税区。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企业选择按进口料件征收关税时,应一并补征关税税款缓税利息。成都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是按原材料或是成品、半成品来缴纳进口关税。由于进口料件、成品对应的关税税率不同,可给予企业自主灵活选择权,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记者 蒲香琳)



责任编辑:张彤
最新文章
四川油菜种植面积达1900万亩 今年… 四川根治欠薪春季行动来了!专治拖…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新增5家 总数达12… 与时间赛跑 向目标奋进 四川:油菜产量有望19连增 不必担… 12名四川医疗专家出征埃塞俄比亚抗… 四川鼓励带薪休假与“五一”劳动节… 四川根治欠薪春季行动 专治拖欠农…
推荐文章
清洁能源地质调查科技攻坚战将实施 青海减免社会保险费5.41亿元 北京实行京津冀区域健康状态互认 中老铁路国内段超大断面隧道贯通 统筹推进传统基建和新基建 信贷支持实体经济的有效性增强 浦东开放,三十年激荡中国活力 专家观点:新基建助推产业互联网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