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意见后,四川省积极行动,将督察意见分解为66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6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27项,其余39项整改任务正积极推进。
2018年11月3日至12月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5月9日向四川省反馈了督察意见。
为抓好整改工作,四川省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要求,制定了《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深入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目前问题整改已取得初步成效。据四川省初步测算,2019年全省优良天数率同比增加0.7个百分点;87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85个,同比上升9.2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成效并不稳固。下一步,四川省将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持之以恒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