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为构建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信任、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好形象,近日,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司法局牵头制定的《法官与律师互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
据悉,该《办法》共10条,重点明确了法官和律师建立常态化互评机制的原则和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法官和律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根据规定,法官和律师的互评包括三方面内容,即整体评议、个案评议和评优评先。其中,整体评议是指每年由市法官协会、市律师协会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征求法官对律师执业能力、法庭纪律、职业操守等方面,以及律师对法官审判作风、司法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整体评价和具体建议,在此基础上汇总梳理双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讨解决办法和措施。个案评议则是运用专门的网络互评软件,承办法官可通过具体案件的办理,在出庭仪容、出庭纪律遵守、言行态度等方面给律师作评价;办案律师也可在仪表仪容、言语规范、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给法官作评价。
记者了解到,法官与律师之间的互评将采取“背靠背”模式,确保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评议结果将定期汇总反馈给各自联络机构,并作为所在协会和提交给主管机关用于考核法官、律师的一项依据。另据透露,市法官协会和全市各级法院将向据此评议产生的优秀律师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包括提供相对独立的阅卷、候庭场所,邀请担任法官论坛特邀嘉宾等。
据介绍,建立法官与律师常态化的互评机制,在我省尚属首次。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创新做法进一步丰富了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内容,有助于促进法官与律师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激励,提高庭审质量和效果,加强法官和律师队伍建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