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2日讯 “现在到检察院查阅卷宗,只需稍等几分钟,接待人员就会把制作好的电子卷宗数据快速导出,并刻录光盘让律师带走。真是太方便了!以前,我们得捧着厚厚的卷宗翻阅,然后再一页一页拍照,费时费力。现在有了电子卷宗真是方便又高效!”4月10日,杨律师在福安市检察院查阅卷宗后,忍不住对检察机关提供电子阅卷服务点赞。
据悉,自电子卷宗上线以来,该院对于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已全部通过电子卷宗制作系统进行了电子卷宗扫描,并同步将制作好的电子卷宗上传到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方便律师阅卷。
在实际操作中,该院接到律师提出阅卷申请后,如果认为符合阅卷规定和条件,接待人员就会严格按照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第一时间把电子卷宗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导出,并刻录光盘。然后,再将电子卷宗导入专门的律师阅卷系统,律师从该院案管办检察人员获得密码后即可阅卷。
同时,该院还专门设置了单独封闭的电子卷宗制作办公室和律师阅卷室,提供给律师调阅的电子卷宗为不可编辑状态,从源头上确保了电子卷宗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和稳定性。
(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陈言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