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娄底分站3月23日讯(分站记者 谭卫丰 通讯员 罗珊珊 李永祯 郭天岩)官司打完了,可是律师费却无法到手,一气之下,律师将原告告上了法庭。近日,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通过速裁,仅用一天的时间就迅速调解了一起律师向自己的当事人“讨薪”的案件。
几年前,原告顾律师代理了被告彭某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与律所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如果和解或调解结案,被告按诉讼标的额核减被告结案确定的标的额50%支付原告律师费。
随后,原告按照约定完成了该案的一审和二审诉讼代理,2015年1月二审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发回重审。重审中,被告彭某再次委托该律师代理诉讼并继续按结案标的额约定代理费用。2015年9月,双峰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了民事判决,被告彭某不服,再次提起上诉,原告继续参与诉讼。
2015年12月,娄底中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对此案予以调解结案,由被告彭某向双峰县某小额贷款公司偿还6万元。经原告两次代理两审诉讼结案,共为被告核减诉讼标的额达12万元,按照约定,彭某应向顾律师支付法律服务费用5.6万元。
由于感觉经济压力太大,彭某在支付了1.8万元后,不愿意再支付任何费用。顾律师几次追讨律师费未果,于今年3月13日向娄星区人民法院起诉彭先生,要求支付剩余的律师费。
最终,经过法官的多番调解,彭某同意再支付1.7万元律师费,顾律师亦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