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区院控申科收到一封律师来信,控告辖区某派出所及其工作人员涉嫌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据该律师反映,其作为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在前往该派出所询问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时,遭到派出所工作人员拒绝推诿。
接受控告后,控申科干警及时前往该派出所调取并审查了该案相关案卷材料,并分别与律师、派出所办案干警及相关人员等进行了询问谈话。审查终结后,控申干警就发现的接待律师不规范问题,再次分别与双方谈话并进行了协调和答复。
这是自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未央区院办理的首起阻碍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案件。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保障了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相关权利,促进了办案机关规范和完善律师接待相关制度,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稿件来源:未央区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