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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仁风坐冤狱13年获赔172万余元 律师:更重要的是追查凶手
发布时间:2016-08-09 16:47 | 来源:未知


 原标题:钱仁风坐冤狱13年获赔172万余元 律师:更重要的是追查凶手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因错判导致无辜入狱13年的钱仁风案有了最新进展。今天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钱仁风申请国家赔偿发布会,并向钱仁风代理人送达“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对钱仁风赔偿172.3857万元。赔偿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223857.30元、精神抚慰金50万元。

  钱仁风案的代理律师杨柱告诉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钱仁风目前不太愿意接受这个赔偿结果,晚些时候将再与钱仁风沟通。“对国家赔偿的金额我们尽力了,本案更重要的是要追查案件凶手,对作假证的人员进行问罪。”

  杨柱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还表示,建议钱仁风拿到赔偿金后将其亲戚之前为之申冤的花销还上,然后在昆明购置房产安家,剩下的存入银行。

  钱仁风案此前曾引发广泛关注。2002年,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一所幼儿园发生重大投毒案,17岁的保姆钱仁风被认为有重大作案嫌疑,昭通市中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风无期徒刑。

  钱仁风上诉后,云南省高院2002年12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2011年8月,钱仁风向云南省高院申诉,云南省高院于同年12月驳回其申诉。此后,钱仁风又向云南省检察院提出申诉。2015年9月案件获得云南省高院再审,年底,钱仁风被无罪释放。

  今年6月1日,钱仁风通过律师向云南省高院提起国家赔偿,对其蒙冤入狱的13年10个月索赔955万余元。

  7月8日,云南省高院赔偿委员会举行“钱仁风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会”,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向钱仁风鞠躬道歉,表示会在法律范围内给予钱仁风最大限度的赔偿。杨柱告诉记者,听证会后又与云南高院就赔偿金额进行了3次沟通。

  据悉,此前钱仁风申请国家赔偿时,在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方面提出应按每日24小时计算,而目前《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是按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



责任编辑:宋依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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