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6日讯 日前,江西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江西省瑞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警告、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