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如何理解《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如何把握《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改革任务和主要措施?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
问: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这次改革的总体思路十分明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着力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针对普通高中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高考综合改革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从育人体系、课程教学、学生指导、考试招生和条件保障等育人关键环节着手,健全机制、完善政策、明确要求,保障改革目标的实现。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注重各项改革的衔接。统筹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等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注重校内校外相结合,形成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育人合力。
问:《指导意见》提出要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对此如何理解?
答: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最大特点是增强了学生学习的选择性,这符合因材施教原则,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同时,这也需要改变传统的教学组织方式,推进选课走班。由于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区域、城乡和校际差距较大,特别是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情况来看,一些学校还存在校舍设施资源不足、师资紧张和教学组织管理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实施选课走班既要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又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各地各校的实际情况和办学差距,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
此外,《指导意见》还就如何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以及强化班级管理和加强集体主义教育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问:《指导意见》对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有什么新的要求?如何保证客观真实和公平有效?
答:综合素质评价是发展素质教育、转变育人方式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导向作用。2014年,教育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要求各地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注重考查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与个性特长。近年来,在高校自主招生等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和公平有效,《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完善评价内容,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提高综合素质,强化对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方面的评价。二是健全评价实施,充分考虑城乡学校实际,更加注重发展性评价,强调客观真实、简洁有效记录学生突出表现,并强化实施监管和失信责任追究。三是制订评价使用办法,高校要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研究制订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问:《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考试和招生制度,请介绍一下具体考虑。
答:在总结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指导意见》分别对加强和改进考试、命题与招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规范学业水平考试。为保障高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合格性考试的内容、时间安排和高一年级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特别强调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了对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合格性考试的组织要求。另外,高校招生录取所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二是深化考试命题改革。明确提出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要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促进教考有效衔接。同时,还从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和加强命题能力建设等方面对改进命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稳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强调要加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高等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结合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选考情况,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靳晓燕)
《光明日报》( 2019年06月21日 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