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要求2019 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20 条底线”要求,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重点任务》提出,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鼓励各地区逐步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2019 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在随迁子女较多城市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记者注意到,在2018年9月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177号(教育类328号)提案答复的函》中介绍,目前全国31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20条底线要求”综合达标率上升至94%。
此外,记者注意到,多个省份已经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比如,安徽省2015年出台《关于统筹城乡教育资源 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将逐步取消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定点学校”,公办学校普遍对随迁子女开放。2018年,山东省印发《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近期工作要点》,将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推进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记者 沙璐 编辑 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