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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9-09-23 13:25 | 来源:陕西日报


培养方式采取全日制学习形式,施行弹性学习年限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农闲季节以专业理论教学为主,农忙季节以生产实践教学为主,按季节循环组织教学,使教学环节与农业生产环节紧密结合。

学费实行市县政府资助一部分、就读院校减免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的分摊政策,减轻考生个人负担。

9月2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有关工作的通知》,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我省启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

凡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提供务工合同)的高中、中职学历或同等学力(年满18周岁,初中毕业满3年)的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新型职业农民、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乡村致富带头人等均可报考。陕西优先招录具有培训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的农民,鼓励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

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主要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职业道德、较高科学文化素养和自我发展能力,掌握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先进知识、先进技术,能从事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爱农村、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

培养方式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采取全日制学习形式,施行弹性学习年限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市教育、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培养院校的指导,各培养院校要针对高素质农民学习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应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针对高素质农民实际现状,遵循农民特点和成人教育规律,采取“农学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农闲季节以专业理论教学为主,农忙季节以生产实践教学为主,按季节循环组织教学,使教学环节与农业生产环节紧密结合。

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坚持送教上门,教学重心下移,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农忙季节与教学环节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学业。综合运用考试、素质评价、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对农民学习成果进行考核。对学习培训经历、职业技术技能、从业经历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认定为学历教育相关课程学分。

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积极配合教育部门确定高素质农民招生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积极报考,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通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学费实行市县政府资助一部分、就读院校减免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的分摊政策,减轻考生个人负担。省教育厅将推动落实生均拨款制度,按现行规定将扩招进校的高素质农民纳入奖助学金发放范围,确保应助尽助。省农业农村厅对入学后的高素质农民在土地流转、产业政策、金融信贷等方面将给予倾斜支持。(记者 郭妍)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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