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修订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9-08-22 10:11 |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李小伟)近日,修订《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专家研讨会暨工作启动会近日在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举行。研讨会由修订《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课题组(清华大学体育部)主办,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承办。来自全国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和中小学等单位的近30位专家探讨了《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并结合当前我国学校体育工作的困境对《条例》提出了具体修订意见。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是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自1990年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 1990年3月12日国家教委第8号令、国家体委第11号令联合发布实施至今已近30年。在《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条例》,有力地推动了学校体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随着“阳光体育”、校园足球运动的广泛开展以及“健康中国2030”等战略的深入实施与教育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当前学校体育发展呈现出新的形势和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优化学校体育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条例》对新时期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作用,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体育工作的规律、发展趋势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等,教育部体卫艺司近期启动了《条例》的修订工作。
本次研讨会由《条例》修改课题组负责人、清华大学体育部主任刘波教授主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毛丽娟致欢迎辞。《条例》修改专家组组长、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院长季浏教授做会议总结。
会议研讨认为,为优化学校体育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保障作用,应结合当前和今后学校体育工作的规律、发展趋势及面临的新问题和新任务,对《条例》进行修改。《条例》修订应立足于权利保障,尤其是保障学生体育权利,保障体育教师权利,保障学校体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去除《条例》中不合时宜的内容和陈旧的表述方式,将近年来学校体育工作新的指导思想、新的概念体现在《条例》修订中。同时,要考虑《条例》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冲突和衔接问题。对于一直以来遏制学校体育发展的重要问题,尽可能通过《条例》的修订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如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给学校和教师带来的压力、应试教育对学校体育的挤压,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非主流地位,《条例》法律责任规定过软导致很难依法追究责任等问题。
专家组组长季浏教授在总结中要求,《条例》修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体现出“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和“四位一体”的学校体育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于《修订》工作,要通过大量调研夯实研究基础,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开展一线调研,举行体育法学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做好课题研究,通过对《条例》的修订切实促进我国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朱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