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青海建立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19-08-16 09:34 | 来源:工人日报


       青海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建立工作的通知》,从今年9月1日起,13类行为被列入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并作处理。

  这些行为具体包括: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在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活动中传播宗教思想,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同时,中小学教师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动员、逼迫学生转学、休学或退学,导致学生流失的行为;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自行逃离;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等被列入负面清单。此外,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也被列入负面清单。

  据介绍,根据负面清单记录表,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方面将实行一票否决。(记者 邢生祥)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县老干部大学:召开主题教育学习交… 2019职业教育与城市发展高层对话会… 民办职业院校代表研讨民办教育发展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打造民政特… 北京联合大学一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 华北电力大学助力打造北京大型社区… 北京中小学校长共研集团化办学 海南与浙大共建海南研究院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